要想富先修路,扎赉特旗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牢牢抓住通道建设,力争破解交通瓶颈,紧紧围绕突破“三农三牧”、稳固基层基础的总体思路,以百村示范带动工程为重点,加速推进了全旗农村牧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规范工作程序。依据《招投标法》和自治区交通厅“十二公开”的有关规定,在盟交通局和旗监察局、检察院全程监督下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同时加大对施工单位资料调查和资质评估力度,落实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末位淘汰机制,进一步规范我旗交通建设市场秩序。
强化项目储备。结合我旗实际,充分利用好国家加快项目审批的有利条件,树立项目经济理念,策划生成一大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加快进行重点项目的储备、审批和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十二五”期交通发展规划。
自9月20日起,对全旗境内所有苏木乡镇(场)、工作部、监狱管理局、国有林场、村(嘎查)和自然屯道路进行实地踏察,采集相关数据,建立扎赉特旗农村公路数据库,作为我旗“十二五”期间项目申报的主要依据。争取将我旗所有等外公路、国有农林牧场公路和自然路等全部列入自治区和国家数据库,待有投资政策后,力争纳入上级项目计划。
抓好质量监督。签订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状,选派工程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
一是把好设计关。在项目勘察测设上,充分体现少占农田、不拆迁房屋和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同时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新农村建设和生态保护等因素,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
二是把好监督关。成立质量监督小组,执行监理签认、工序交验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并不断完善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科技含量。
三是把好检查关。坚持不定期进行现场办公、质量巡查和交叉互检,重点抓好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路面振捣和养生等关键环节,提高现场施工管理水平。
四是把好公示关。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及质量标准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建管并重。依据《公路法》,设立县、乡、村养护管理机构,对县级公路采取内部招投标方式,进行专业养护;乡村砂石路由苏木乡镇、村(嘎查)进行春、秋两季养护,旗交通局进行全方位指导与服务;路政执法人员对重点路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延长公路使用年限,确保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严格资金监管。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我们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通过调剂其他资金、厅局帮扶、施工企业垫付资金和协调贷款等多渠道筹资,同时规范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一是设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单独建帐,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建设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存货、价款支付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三是执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规定,根据工程进度,实行计量支付。
四是对项目资金使用前、建设过程中、项目结束后进行跟踪审计监督,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形成以制度管资金的长效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全旗几年内先后建设县乡水泥(油)路8条511公里、通村砂石路24条280公里,完成估算投资4.3亿元。截止2008年底,境内公路总里程达2007公里,其中县道515公里、乡道566公里、村道926公里,国道111线和省际通道贯穿全境。2009年,又新建通乡水泥路4条116.74公里、通村砂石路7条79.1公里,初步形成以国道111线和省际通道为骨架、县乡公路为支线、村级公路为辐射的路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