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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
内蒙古新闻网  11-02-09 09:39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今年,内蒙古将大力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实现由常规化服务向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转变。

  据了解,内蒙古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仲裁;二是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三是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内蒙古继续推进盟市、旗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在抓好街道社区、苏木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同时,全面建立嘎查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并落实必要的经费补贴,有效开展城乡居民就业服务与援助、社会保险登记以及劳动维权等服务工作。

  内蒙古将加强发挥现有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的就业服务作用,有计划搞好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和就业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就业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失业登记程序、就业困难群体认定办法及其他基础性工作。

  内蒙古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并从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考核评价办法等方面,完善相关保障措施,以适应就业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李云平)

[责任编辑 刘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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