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持了国庆期间全区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
统计显示,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内蒙古全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2010年10月1日至7日,全区接报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77起、死亡25人、受伤165人,直接经济损失95.54万元。
据介绍,为积极应对“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全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针对辖区旅游景点、线路分布特点,认真研判国庆节期间的交通流量、天气变化,道路交通,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对节日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结合公安部交管局、自治区公安厅有关加强国庆节期间交通管理的工作要求,充分树立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交通事故防控、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排堵保畅、督查检查、安全防范等方面强化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警力落实到位。各地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国庆安保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辖区近期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方案,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交通拥堵。各地民警要坚守岗位,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充实一线警力,保证有足够的警力接处警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节日期间,总队将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地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二、深入排查,积极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组织对旅游景区道路和山区公路通行条件进行实地勘察,以国、省、县、乡公路交叉路口、视距不良、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不断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对现有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增设、调换、更新或者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整治现存公路安全隐患。(孔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