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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对失业信息进行动态监测 三城市先行试点
内蒙古新闻网  11-10-20 09:2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记者18日从内蒙古就业服务局获悉,为了更好地把握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失业的影响,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内蒙古从2012年1月起在全区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据了解,目前内蒙古正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先行试点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3个城市的监测企业数量增至50家以上(含50家),其他每个盟市确定的监测企业总数不少于50家。确定监测企业的原则是:单位用工达到一定规模、市场化程度高、受经济结构调整或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影响,可能出现从业人员增减变化的企业,如关闭破产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涉及的企业,外贸依存度较高的行业和企业。同时,我区部分有条件的盟市拟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监测对象进行监测。

  据介绍,为了保证监测工作及时沟通,责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与各盟市、盟市与监测企业之间都将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形成通畅的联系渠道。各盟市须于今年10月31日前将监测企业备案表和按企业备案表顺序确定的盟市及监测企业联络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内蒙古新闻网 王彤)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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