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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费改革“箭在弦上” 短期企业税负影响有限
内蒙古新闻网  11-10-24 17:26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短期企业税负变化不大 重点在理顺税费体系

  不可否认,一旦开征环境税,电厂、钢厂、水泥、有色金属、建材以及石化等高耗能领域将受较大影响。因此,有企业担心,未来在上游征收资源税下游征收环境税的情况下,企业利润将再次被压缩,进而影响工业品价格。

  对此,刘尚希表示,“环境税主要来源于此前的排污费,只是形式的变化,因此企业税感短期不会有明显变化。但长期来看,不排除扩大至向其他污染物征税。”

  同时,专家指出,在供求关系作用下,尤其是当前物价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价格转移给下游的空间较小。

  为缓解未来企业在支付环保资金上的压力,意见配套了相关政策,例如,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等。

  当前出现上述担忧主要是由于,此前为保护环境已经征收过不同种类税费,在此基础上再次征收环境税造成企业有税负加重的感觉。

  “国内目前还有其他与环境相关税费,这些税费实际上也有减排的作用,所以在研究开征环境税时,会从整体考虑理顺环境相关税费体系,而不是单纯开征一个新税的问题。”刘尚希强调。

  “其实,此次意见的重点在于‘积极推进环境税税费改革’,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才能‘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因此未来理顺环境税税费体系是推进环境税的重点。”白景明介绍。

  刘尚希认为,环境税从提上日程到真正开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减少环境相关费用征收,防止重复征收。在排污费纳入环境税之后,下一步可以考虑对二氧化硫征收环境税,但细则还需在协调各方利益,综合考虑之后才能出台。(记者侯雪静、何雨欣)

[责任编辑 梁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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