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酒类生产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标识标注等行业潜规则行为,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严密排查酒类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全过程,重点检查了原辅料库和生产记录,4家白酒企业处于停产状态,3家白酒企业检查后均发现了实际生产与标签配料标识不相符问题。有的企业执行的是《清香型白酒标准》GB10781.2-2006,《标准》规定不得在生产中加入非自身发酵物质,而在企业生产现场均发现大量的食用香精和食用酒精,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有的企业执行的是《固液法白酒标准》GB/T 20822-2007或《液态法白酒标准》GB/T 20822-2007,却在配料中直接标注高粱、大米等原料,配料标识未反映出实际生产行为,与实际生产不相符。对此,市质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严格依据标准组织生产,按生产实际用量由大到小的顺序将纯净水、食用酒精、酒基、香精香料等予以明示;销毁了企业不合格标签标识。
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审查,监督企业依标准组织生产;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酒类监管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酒类生产监管能力,完善酒类整治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