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宿舍明净的玻璃窗,小张很开心。小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目前正在我区首家阳光中途之家接受社区矫正。说到阳光中途之家,他声音明快起来:“有这么个地方挺好,有人关心,有人问,心里有事可以说,挺开心的一件事!”
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统计,作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2003年,我国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6个地(市)、1572个县(市、区)、1.95万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全国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4万人。
相比在监狱服刑,社区矫正对象在重获自由后,需要面对衣食住行、重新就业等问题。而阳光中途之家正是社区服刑人员和“三无”(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
回归社会前的人生驿站
今年9月30日,我区首家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安置帮教基地——阳光中途之家正式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启动。该基地的启动,旨在更好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指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指在监外服刑的人员)回归社会。截至目前,该基地已经运行了两个多月,在这两个多月里,该基地运行的如何?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是如何看待它的?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12月15日上午,记者在巧报司法所见到了24岁的小张。走在大街上,你一定不会想到这个高大俊朗的小伙子是一个接受社区矫正的人。
2007年12年,年仅20岁的小张来到巧报镇的一家饭馆吃饭,刚坐下,一个男子就过来向他要另外一个男子的电话。小张不认识面前这个向他要电话的男子,便一口回绝了他。可是,该男子不依不饶,把小张拉到饭馆外面打了一顿。不甘被打的小张当即叫来了两位朋友,他和这两位朋友一起,把该男子打成了重伤。不久,小张和两位朋友被警方抓获。2009年7月,小张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随后,他成了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谈到这些,小张的脸上有着和他年龄并不相符的成熟。他说:“后悔啊,犯罪记录跟我一辈子。如果当时我选择报警,就不会有今天的局面了。”小张说,阳光中途之家成立后,几次的培训劳动他都参加了,培训完他才知道自己一点都不懂法:“打人有人管,我当时可以打110,也可以跑开。可是,我当时只想到给朋友打电话。”
小张低沉地说:“有了这个经历,找工作真难。我问了好多家单位,都要无犯罪证明。为此,都没成功。前几天,有家单位招保安,一个月2000多元,朋友介绍我去,我好兴奋,想去。结果也要无犯罪证明,我被浇了一盆凉水。”
而现在,小张通过司法所和村委会的推介,正在一家小区当保安。小张说:“现在也不想找别的工作了,先干着这份工作,只想争口气,打算明年和几个朋友自己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