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论坛
从整治“签单”入手
几年前,长篇小说《接待处处长》道出不少公款吃喝的内幕,引起了广泛关注。公款吃喝饱受质疑,对干部对百姓对社会都造成了不良影响。作为公款吃喝的主要表现形式,“签单”更成为众矢之的。
所谓“签单”,是指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就餐后不支付现金,在账单上签署姓名后再开出发票,以“招待费用”名目一并报销结账。如今,饭后“签单”已经成为公务人员、酒店会所等相关人员、单位都乐此不疲、争相为之的“唐僧肉”,炙手可热。能“签单”者,大多是单位中位高权重、说话算数的人物。领导习惯于签单,原因不外乎是:一、将公款视为私款,把“签单”作为权力的延续,认为凭借权力既能不用掏钱白吃白喝,还可放纵自己的口腹之欲,更能结交朋友、交流感情。二、享受“签单”带来的优越感、满足虚荣心。有权力签单者,常被酒店高接远迎,给予特殊关照,有面子。三、签单是财力的显露,领导名字就是权力,就是金钱。签单还是关系熟人的佐证:能签单的酒店越多,说明熟人朋友越多,证明关系网越大,更显示出自己的身份、地位、能力。对于酒店会所,也是满心欢喜地渴盼被机关单位“签单”。实权部门在酒店签单消费,那是酒店的荣耀。酒店会所深知公款吃喝不太可能拖欠赖账、不会讨价还价、不是短期客户,故不愁收不回钱。
我国是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职务消费的“管而无方”,是导致行政支出膨胀、财政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公款吃喝也是职务消费的一种。公款吃喝中的“签单”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紧紧联系在一起,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签单”仅需一支笔、一张单,却隐藏了挥霍过度的公务消费和假公济私的个人消费。治理公款吃喝这一沉疴痼疾,需要从“签单”这类细节入手。(山东济南王会磊)
规范公款接待
近年来,公款接待已成饱受国人诟病的“三公消费”之首,其带来的公款吃喝风,“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让身处其中的各级大小官员也苦不堪言。
根治公款吃喝,关键是规范公款接待,对公务招待费用实行有效控制与监督。
对于如何规范公款接待,国外已有很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印度没有公款吃喝的概念;俄罗斯财务制度卡得很严,报销手续复杂到你宁愿自己掏腰包也不想用公款接待;日本民间密切监督政府的公款使用;欧洲媒体对公款盯得很严,让官员不敢有半点超越职权的花费行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首先,要把公款接待从一般规定上升到法律规范。公款接待为何演变成为几乎官官皆参与大吃大喝的地步,说到底是由于现行公务招待消费不透明,体制漏洞多。如果把公款接待从一般规定上升到法律规范,像治理贪污受贿一样治理吃喝腐败,官员出于高昂的违法成本考虑,定会在公款吃喝时有所顾忌。
其次,要规范公款接待的报销手续。像俄罗斯一样,请客之前先填写一张“请客计划”,详细汇报去哪儿吃、吃什么,大概价格是多少,请客目的是什么,之后再由领导签字,经批准后才能请客。只要规范报销手续,再辅之审计部门的严格审查,那些借公务接待之名胡吃海喝的现象定能得到有效遏制。
再次,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公款吃喝行为。各级政府的公款接待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欧洲政府官员在吃喝方面公私分明,政府对此有严格的监管,而滥用公款一旦被媒体披露出来就会成为一件大丑闻。在严密监督之下,政府官员自然不敢随便用公款吃喝。(广西藤县何杰锋)
编辑视线
“嘴上腐败”应尽早入罪
几年前就有专家学者指出,我国的行政成本不但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而且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25%。时至今日,这一状况仍未见好转。因为,我国不仅有着庞大的行政机构,还有着令世人瞠目的公款吃喝、公款消费。
尽管多年来,全国上下公款吃喝的数据从未被准确统计、完全公开过,但其耗资之巨、浪费之大却尽人皆知,因为,看看大大小小的餐厅特别是高档餐厅里从未间断且数量日增、档次日高的公款宴席,查查公务员近年来多发的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等“职业病”,想想地方政府难以遏制的“土地财政”冲动就知道了。
为何地方政府热衷于搞“土地财政”?很大程度上源于地方的财政“饥渴”。而造成地方财政“饥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三公”消费,其中包括公款大吃大喝等造成的巨额“接待费”。公款吃喝、公款接待成地方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多年来已是不争的事实。每年数以千亿计的公款吃喝费、招待费、占财政收入两三成甚至更多的行政经费,对于一个拥有13亿人口、上亿贫困人口的国家意味着什么?稍有思考能力的人都不难得出结论。此外,国有企业中公款吃喝、公款消费所造成的巨大浪费及国有资产流失,也成近年来的突出问题。更为可怕的是,现实中,公款吃喝、公款接待成了个“筐”,一些掌握公权力者什么都敢往里装,有人虚开发票中饱私囊,有人假公济私满足私欲,有人借此大肆行贿,有人吃喝玩乐洗浴嫖赌全报销……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接待带来的腐败,严重腐蚀着党和国家以及社会肌体,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及浪费,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是句众人皆知的话。实际上,公款大吃大喝既是贪污,也是浪费。所谓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被定为贪污罪的。贪财贪物是贪,贪吃贪喝就不是贪?用公款超标准地大吃大喝,显然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因为,所有公款,无论是政府税收还是卖地收入,都是公共财产,政府的责任是受人民委托管理、使用这些公共财产来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的。占用、耗用公众财产来满足少数公职人员公务之外的口腹之欲,这不是贪污是什么?再说浪费。可以肯定地说,几乎没有公款大吃大喝不浪费的。那餐桌上饭菜堆得小山似的,就餐者酒足饭饱后剩菜满桌、酒瓶成堆的,大都是公款消费,每年由此造成的资金、资源浪费难以计数,我国也因此成为泔水大国,以至于地沟油泛滥成灾,连政府机关食堂也未能幸免。
多年来,中央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发了不少,但公款吃喝之风似有愈演愈烈之势。几十年前领导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饭或交“伙食费”如今已成“天方夜谭”,工作餐“四菜一汤”的规定也成一纸空文,下级单位出钱接待上级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似乎已成当今公务往来中的“铁律”,无人敢破也无人能破。或许是因为“下基层”成本很低“好处”不少,一年到头,全国各地各类检查团、考察团、调研团、考评团多如牛毛、络绎不绝,让基层不堪重负,头痛不已,许多基层领导干部不得不每天奔走于各种饭局、盛宴之间,也有不少人沉湎、沉醉、沉沦于觥筹交错中,成了“酒囊饭袋”,还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挥霍公款,腐化堕落。
无论从法理讲还是从现实看,“嘴上腐败”都应尽早入罪,因为,医治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社会毒瘤,亟需入刑治罪这剂猛药。关于这一点,有太多国家的经验可以证明并借鉴。(赵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