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儿”竟成多收费理由
每年5月到10月之间,国内国外旅游均进入了旺季,与此同时,部分旅行社的一些“猫腻”也随之浮出水面。与往年一些旅游景点强制消费、部分旅游线路老人和小孩出行多交费用等旅行团投诉不同的是,今年本报接到多起因为市民从事的职业而被旅行社要求多交一百到几百元不等费用的投诉。近日,记者对我市多家旅行社暗访时发现,不少旅行社要求医生、老师、律师、记者等职业旅行团队在缴纳基础费用的同时必须多缴纳一百元到几百元不等的“特殊职业费用”,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暗访:教师、医生、律师、记者等被视为“特殊职业”?
记者在暗访了多家旅行社后了解到,山东半岛、云南、港澳、日韩、新马泰等多数旅游线路在规定成人价的同时,一般都要向教师、律师、医生、记者等加收一百至几百元不等的“特殊职业费”。
记者来到内蒙古盛祥国际旅行社,当记者表示想要咨询前往山东半岛的行程时,旅行社的两位工作人员很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其中一位工作人员问记者是散客还是参团,记者表示散客,工作人员随即告诉记者8天的行程双飞价格为2980元,正当记者想要进一步详细了解8天的详细行程时,另一位工作人员问:“您是做什么工作的?”当记者表示从事小学教师工作时,两位工作人员互相对视了一下。
“除了2980元还需要另外加收钱吗?”记者问道,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按照旅行社的规定应该加收200至300元,但是考虑到是散客,所以他们一般情况下不向散客收取另外加收的费用了。当记者表示考虑一下时,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由于现在越来越不能强制消费了,一般从事教师、医生、律师或记者职业的人被称为“特殊职业”,他们比较“较真”,购物时他们比较理智,所以不少旅行社遇到这样的人群都要额外加收费用。
来到内蒙古铁道国际旅行社,当记者表示想要前往厦门鼓浪屿游玩时,工作人员随即为记者打印出了一张8日休闲游的行程表,并且在行程表的下方还标注了双飞游的价钱3780元。“我们自己组团走也是这个价钱吗?”记者拿着打印出来的行程表问。工作人员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记者问:“您是做什么职业的?”当记者表示是从事律师工作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还要在3780元的基础上另外加收300元。如果要去港澳地区游玩,另外加收的费用是500元钱。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散客一到两人这笔费用可以省略,但如果自己组团,最少需要16个人,如果这16人团队中的每个人都是从事这个职业的,那么就需要每人加收300元钱,另外如果需要全陪导游服务,还要均摊一部分费用。当记者问为何要加收这部分费用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旅行社的规定,一般旅行社不愿意接待这样的游客,事太多。”见记者想要自己组团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票很不好订,还不能确定能否订上那么多的票。
记者又来到内蒙古品旅国际旅行社,他们对从事医生、律师、老师、记者等职业的旅行团队要多收300到400元。“对从事医生、律师、老师、记者等职业的人员多收费,是因为如果旅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这些职业的旅行者倾向于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刘静说,“这样会人为地耽误行程也会造成一定的麻烦,说实话,就拿来草原玩的外地人,我们在接团时听说是这些行业的人,导游也很头疼,行程中谁也保证不了不发生意外,但是这几类职业的人,有时太较真儿。”
该旅行社工作人员刘静以去云南昆明旅行举例,现场给记者查了一下目前往返云南昆明的机票就高达约每人3000元,而三星品质云南游报价也才3350元左右。她说:“除了机票,350元在昆明又吃又玩肯定赔本,一般都靠旅行团在昆明的消费来补齐成本进而盈利。而从事医生、律师、老师、记者等职业的旅行团队,他们是非常理智的群体,见多识广,一般不会乱消费。”
刘静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出境游中,比如到新马泰旅游,“特殊职业”一般每人要加收200元到400元,港澳游也要加收300元至500元。那么游客在报名时故意隐瞒身份,是否就可以避免多交费呢?刘静的一位同事表示仍然行不通,因为一旦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当地的地接旅行社还会再次核实旅行团每个人的身份,如果有人隐瞒身份被发现,地接社将马上要求组团社补加费用。
消费者:因为从事的职业额外被收费很纠结
“同样出去旅游,我们为什么就要被旅行社多收钱,这是什么逻辑?”刚刚从华东五市游玩回来的许女士气愤地向记者抱怨。许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呼和浩特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师工作,前段时间,她和老公利用休年假的时间一起前往华东五市游玩,可是没想到的是他们夫妇竟然分别被旅行社多收取了200元的费用,原因就因为他们从事的职业是“特殊职业”。许女士表示,起初她根本不知道旅行社还有这样的规定,这次游玩回来才彻底了解了。“其实被这样收取费用的不止我一个人,单位的不少同事出去游玩时都有这样的遭遇,除了正常的旅行费用外,还要额外加收一部分费用。”许女士说,在游玩的过程中,该购物的时候她们同样也得购物,整个行程下来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可是为什么在费用上就比别人多收一部分呢?对于加收的这200元钱,许女士一直耿耿于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许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人还有不少,他们从事的职业大多离不开教师、医生、律师、记者等,只要在参团旅游时说出自己的职业,必定要比别人多出几百元的费用。从事律师职业的王先生去年国庆时去了趟港澳游,因为早就听说特殊职业的人群参团旅游时要另外加收费用,所以王先生在与旅行社谈价钱时特意隐瞒了自己的职业,但旅行社在为王先生办理办理护照时得知他是一名律师,于是立即改价加收了500元钱,这让王先生很不爽。“‘特殊职业’怎么了?不是照样要跟着旅游团走,我们能有什么特殊的权利啊。”王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律师:旅行社多收费用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针对旅行社对“购买力低”群体加收“特殊人群费”的现象,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的刘文斌律师认为,旅行社要求老人、儿童、教师、医生、律师、记者等群体额外交纳团费,这种行为实际上对这类群体带有某种歧视性,把他们置于与其他人不平等的地位,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这种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
旅游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热衷的休闲方式。一方面,人们向往旅游,可另一方面,又常常失望而归,甚至上当受骗,旅游变成了伤心游。特殊职业费、强制购物、封杀景点、三角债困局……这些现象反映出旅游行业亟待解决的共同问题与矛盾——诚信缺失,秩序混乱,伤害的就是广大旅游消费者的权益,长此下去,最终受影响的不仅是消费者,更是旅行社。
“特殊行业”被旅行社长期施以特殊待遇,一直未得到根治。作为“特殊行业”被收费的从业者,说实话,并不是特别在乎那三四百元钱,但是每当想到和大家的旅游行程、享受的服务都是一样的,而且也没有给大家添麻烦,并没有旅行社所说的“较真儿”,该购物的时候照样会购物,为什么要向旅行社多掏这笔钱?多掏这笔钱心里总有那么一点点不舒服、一点点郁闷。记者在采访中也听到不少怨言,如果大家口中所说的“特殊职业”真的能享受特殊的服务,多掏几百元钱也无所谓,目的就是玩得开心,玩得尽兴。可是记者听到的大多数是抱怨的声音。
旅游局:绝不允许“旅游歧视”存在
随后,记者来到市旅游局,质量管理科科长贾玉冰告诉记者,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如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贾科长表示,将“老师、医生、律师”等职业与其他职业划分开,甚至认为这些人在生活中很理智,难以上当,所以要另外加收一部分费用作为补偿,这属于一种“旅游歧视”,也是一种不正之风,是绝对不允许的。
“旅游局也曾经接到过这样的投诉,我们以前也对全市的旅行社进行过检查,只要我们接到投诉电话,经调查发现,旅行社确实有这样的问题存在,我们就会对旅行社进行责令整改,另外加收的费用也要全部退还给消费者。”
贾科长对记者说,根据不同的职业加收旅游费用是不合理的,要坚决打击个别旅行社的这种行为。另外游客在选择旅行社的时候也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只图便宜,要综合考虑,尽量选择一些有资质的旅行社,在签订履行合同时,要对出游当中的出游工具、住宿以及自费项目等了解清楚,对于合同中没有兑现的承诺或者游客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进行投诉,旅游部门会保护游客的个人权利。(记者 张臻 张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