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在全国“猎手”序列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集群战役中,涉及内蒙古地区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昨日,此案被移送到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介绍,2011年3月15日,江苏省启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当地一家药房销售的保健品“喘清”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激素成分醋酸泼尼松,认定为假药,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经查发现,此药来源于陕西省某中草药研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保健品中添加国家禁止的激素类药物,并故意将保健品包装成药品,同时把具有增强免疫力功能的保健品“康丽人生胶囊”混淆成药品“喘清”,在外包装上表明“清肺、止咳、平喘”字样。201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某商贸公司取得“喘清”全国销售总代理资格,在全国各地发展地区销售代理,假药分别销往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河南、广西、湖北等地,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多个省市自治区,涉案人员多,2011年11月13日,由公安部经侦局第二直属总队牵头组织指挥,发起“猎手”序列全国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集群战役。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11年11月15日将内蒙古呼和浩特某商贸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抓获,又通过深挖扩线,于今年7月25日将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会计王某某抓获。警方查明,此3人明知“喘清”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激素醋酸泼尼松,仍进行销售,并大肆印制广告,夸大治疗功效。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记者 王宇婷 实习生 李玉玲 通讯员 冯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