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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文化传播力建设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加强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宣传,加大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力度,从群众关注点入手,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时效性和透明度。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做到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

  2壮大主流新闻媒体。创新理念,完善思路,做大做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优化功能定位,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我区新闻媒体内部活力和竞争实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高办报办刊办台质量,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节目栏目。深入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新闻采编行为,加大虚假新闻治理力度,树立新闻媒体良好形象。加强盟市、旗县(市、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牧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提高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广播电视覆盖率。积极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3发展新兴传播媒体。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网络文化。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打造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网络文化品牌,推动我区优秀民族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加大网上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力度,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用正确舆论引导广大网民。推动重点新闻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引导主要商业网站发挥建设性作用。加强对论坛、博客、微博客、长微博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引导管理,建设覆盖全区的网络舆情汇集分析系统和监管平台,健全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体制机制。深入开展网络文化环境整治行动,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4增强对外传播能力。围绕自治区全方位扩大开放的战略部署,发挥我区地缘优势,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区外境外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展示我区文化独特魅力。深入挖掘我区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批知名文化交流品牌。办好国外、区外内蒙古文化周活动,实施好华北五省市文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参加“国家文化年”、“中国文化节”等国家品牌活动,推动沿边盟市、旗县(市)开展系列对外文化交流活动,鼓励开展民间文化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文化影响力。创新文化交流体制机制,建立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贸易协调机制,为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服务。重点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产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开拓区外、国外市场。支持媒体走出去开展交流合作,提高媒体对外传播力。

  (三)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1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原生态文化等资源,大力宣传有积极意义和影响力的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人文景观、文化传统和民间艺术。完成全区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推进草原文化研究二、三期工程,推动草原文化学科建设,在一些重要领域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文化研究成果。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广泛开展优秀民族文化普及教育活动,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进学校、进课堂。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节庆活动,丰富传统民族民间节日文化内涵。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成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年规划纲要。启动实施自治区级抢救和保护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与传承机制,促进活态传承。统筹规划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制定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申报命名国家级草原文化生态保护区和“三少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各1处,建立命名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20处,命名一批有影响和发展潜力的文化名城名乡。建设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为主的数据库,系统、全面、真实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

  3加大文化遗存保护力度。加强元上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积极推进辽代大遗址群、阴山岩刻、红山文化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基础工作。强化对历史文化遗产、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对古建筑进行抢救性维修加固。加强文物保护档案室、信息库建设,实施文物遗址安全防范工程。支持特色博物馆建设,全区各类博物馆达到130座左右。扎实推进考古研究工作,建设一批考古遗址公园。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

  (四)加强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1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实施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研究成果。巩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夯实人文基础学科,重视应用对策学科建设,在蒙古学、民族学、草原文化等领域培育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学科。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整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建设具有专业优势的思想库。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社会科学素养。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指导,加大财政对社科基金和优秀社科研究成果的资助力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改进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成果验收和奖励办法,做好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完善研究成果评价推广机制,提高研究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

  2打造文学艺术精品。制定文艺精品创作规划,建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项目库,做好文艺作品创作生产选题策划、创作指导、作品审读、生产协调及宣传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文艺协会作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积极探索题材、体裁、表现形式和手法创新,不断推出文艺精品。创建一批文艺创作基地,吸引区内外文艺名家到创作基地创作生产内蒙古题材文艺作品。精心组织“五个一工程奖”评选表彰工作,办好“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遴选展示文艺精品。加强文艺研究,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评论。办好重点文艺刊物和媒体文艺栏目。完善重点文艺作品立项、评价及奖励办法。实施草原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工程、优秀蒙古文文学作品翻译出版工程,提升草原文学影响力。建立健全重点创作项目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3培育优秀文艺品牌。着力扶持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打造一批具有浓郁草原文化风格和地方文化特色的优秀文艺品牌。实施“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深入挖掘各民族、各地方优秀文化艺术资源,实施美术创作、音乐传承、舞蹈传承、曲艺传承、艺术创新等系列工程,不断扩大自治区和各盟市文艺品牌的影响力,促进内蒙古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五)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基层为重点,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延伸。将文化设施建设纳入自治区和盟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加快盟市所在地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美术馆等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城镇社区文化室和相应文体设施建设力度,基本实现15分钟文化圈要求,落实新建居民小区从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规定。各旗县(市、区)重点抓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基础文化设施建设,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嘎查村文化室、居住分散的嘎查流动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的五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体系,整体上达到全国中等水平,部分地区进入全国前列。

  2实施文化服务惠民工程。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惠民工程,建设数字图书馆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数字资源库,推动由旗县级支中心向苏木乡镇、嘎查村服务点覆盖。深入推进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西新工程、民族电影电视译制和城镇数字影院建设等广播影视惠民工程,基本实现农村牧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旗县级以上城镇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和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覆盖,每个旗县(市、区)有一家数字影院,100家左右影剧院纳入民族电影院线,一个行政嘎查村月均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少数民族语言电影译制、发行、放映等技术与新时期电影数字多维技术同步发展。继续实施草原、农家书屋和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全面完成嘎查村书屋建设任务,落实出版物免费赠送、蒙古文字出版翻译和出版资助、蒙古文数字出版建设、蒙古文报刊建设等项目。巩固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成果,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

  3提高文化设施利用水平。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以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社区与机关单位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水平。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机制,明确文化设施功能定位及管理责任主体,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的公共文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财政后续投入,有计划地充实更新设备器材和图书报刊、文化信息资源,保障基层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基层文化设施被挤占、挪用和闲置等问题,真正做到草原、农家书屋天天开,文化信息资源和综合文化站经常用,广播电视户户通,行政嘎查村数字电影月月放,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作用。

  4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开展具有示范性、导向性、普及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依托城镇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办好“群众合唱节”和群众性节庆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活跃农村牧区文化生活,组织基层文艺团体开展面向农牧民的文化活动,鼓励和支持农牧民以“文化户”、“文化大院”等方式,开展自娱自乐文化活动。以诚信为根本,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创造力。积极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完善校园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和全民阅读活动,为广大农牧民群众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公益性文化服务。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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