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兴安盟城镇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近19亿
 

  今年是兴安盟实现“十二五”翻两番目标至关重要的一年。全盟上下按照盟委(扩大)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四个转变”、建设“四大基地”和“十二五”翻两番目标,努力克服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盟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带动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工资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盟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9.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4%。

  分行业来看,国有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5.33亿元,同比增长28.44%;集体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0.57亿元,同比下降36.34%,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3.14亿元,同比增长44.33%;集体单位工资总额下降主要是集体企业从业人员随着企业经济类型调整到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所致。

  分地区看,乌兰浩特市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7.81亿元,同比增长30.24%;阿尔山市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0.96亿元,同比增长25.03%;科右前旗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3.03亿元,同比增长37.79%;科右中旗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40亿元,同比增长33.33%;扎赉特旗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92亿元,同比增长21.23%;突泉县城镇单位共发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91亿元,同比增长3.03%;我盟各地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幅差异较大,主要是各旗县市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行业结构差别较大所致。

  兴安盟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稳步增长,为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齐翠玲 邰立男)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扎兰屯市第九届漂...
元上都文化旅游节...
最美时节看草原
我抽到了廉租房!
百对新人情定草原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锡林郭勒草原美景再现
美丽的草原奇峰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