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盟各级党委政府把扶持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实现农牧民增收的重要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创新农村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作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的盟供销合作社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服务职能,为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截至2011年末,兴安盟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42个,其中:种植类281个,养殖类394个,加工类10个,流通类71个,服务类86个(农机耕作类51个)。专业合作社耕地面积260万亩,占全盟耕地总面积的21%;合作社大小畜存栏180万头只,占全盟牲畜存栏总头数的22%,入社成员39186户,带动农牧户85360户,占全盟农牧总户数的40%;注册资金115755万元,产品销售收入万元,帮助农牧民实现收入103124万元。全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累计注册商标72个,通过有机基地及食品认证21个,认证面积19.9万亩,占合作社耕地面积的8%,占全盟认证总面积的70%。
发展土地流转型专业合作社46个,落实土地流转面积19.8万亩,占全盟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7%,占专业合作社耕地面积的8%,其中:租赁经营11.6万亩,代耕代种8.2万亩。
以示范社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
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型专业合作社建设。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树立典型,推进专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全盟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盟供销合作社加大农村牧区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型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和“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扩大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规模和示范带动效应。今年以来,全盟开展土地流转业务的专业合作社达到46个,流转面积达到19.8万亩。其中土地流转面积超5000亩的专业合作社达到15个。旗县市政府制定了具体指导办法,引导专业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科右前旗今年投资400万元,用于规模经营专业合作社购置农机补贴。
着力提高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围绕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专业合作社的目标,重点开展了示范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化建设的任务,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合作社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盟行署出台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实施方案》,着力加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了有章理事,依规办事。规范盈余分配制度,为每个成员建立成员账户,及时记录成员的权益变动和交易情况。完善会计报表编制和报送制度,按照财会制度的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详实地反映专业合作社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着力加强培训工作,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配合劳动部门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财会等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今年盟供销社将完成600人(次)的培训任务。建立示范社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认定的各级示范社每两年监测评价一次,对监测合格的示范社,保留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对监测不合格的,取消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着力加强产业化服务能力。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牧民开展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逐步与农牧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积极参与当地优势特色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帮助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基地或产品认证和申报产品商标、产地保护标识,创建优势品牌,提高专业合作社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开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快形成区域性优势产业带,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到2011年末,全盟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认证12个,认证面积19万亩,开展绿色认证13个,认证面积13万亩,开展有机认证21个,认证面积19.9万亩,注册商标72个。落实专业合作社绿色有机种植业基地15.2万亩,落实专业合作社养殖业基地13.5万头只)。
着力培树各类典型。重点推进。继续实施示范社创建工程,到2011年末在全盟培育盟级示范社60个,国家级示范社2个。集中推进。培树典型集中在“两道一线”区域,即在贯穿全盟的省际大通道、111国道和重点干线沿线进行培树。分类推进。培树典型兼顾种类,做到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流通业、土地流转等各类产业典型全覆盖。注重宣传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典型的先进做法进行宣传,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达到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和共同提高的目的。
以突出专业合作社为抓手,推进农牧业组织化进程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农民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既保持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又使农民联合起来共同面对市场,解决了单家独户“办”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事情。科右前旗乌兰毛都呼和塔拉畜产品专业合作社采取经营权出租的形式,将合作社的运营权交给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来经营,提高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合作社对畜产品实行统一销售,活羊销售价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2元,羊肉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5元,羊绒每公斤高于市场价5至10元,羊毛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5至0.7元,成员年均增加收入6000元。而且,采取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外地考察等形式,组织合作社成员进行接羔保育、常见病防治、舍饲养殖等知识培训。
增强农村经济活力,提升了农民收入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指导农民进行生产,一方面改变了盲目跟风现象和粗放经营方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格局的形成,进而促进了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科右中旗达丰种养专业合作社2011年种植马铃薯3000亩,平均亩产3000公斤,实现总产值1000多万元,直接经济效益达到500多万元。
促进农村社会建设,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合作社有效地把小农户联合起来,引导成员以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等建设,强化农业现代化的物质支撑,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扎旗杏花景新专业合作社依托大型农机具和自有品牌两大优势,从2011年开始,自筹资金进行提水修渠引河水改造杏花村1.1万亩农田,其中改造井灌老稻田7000亩,旱改水4000亩,建成集引水供水、有机水稻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集约经营典型。每百亩增加有效耕地面积6亩,实现每亩水稻增产150公斤。
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发展,推进了农牧区经济工作与基层组织工作的有效结合。合作社成立党支部,不仅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而且合作社成为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党组织和党员没有因为“挣钱”而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仍然保持着全心全意服务农民群众的本色。突泉县城郊设施农业专业合作社把支部建在了合作社,促进了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入社,把党员干部推向专业合作社的关键岗位,充分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让党员干部在合作社中挑大梁,及时为成员提供周到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合作社发展献计献策,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几年来,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已发展到3000亩,温室大棚达380多座,成员达到380500多户,香菇种植户50多户,年均外销蔬菜5000多吨,地销蔬菜3000多吨,入社成员户均增收1万多元。(格格 顾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