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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一农民诈骗20万贷款进班房
内蒙古新闻网  13-05-20 11:4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昨日,记者从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了解到,张某冒领4个农民的贷款20万元,仅20天就挥霍掉14万。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月17日,突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4个农民的报案:以他们4人名义贷款的20万已经被他人冒领。经侦大队民警经调查得知,4月12日,4张存有贷款的“金牛卡”全部被另一个村的村民张某领走。当天,张某就下落不明。随后,民警将张某列为逃犯上网追捕。

  5月2日,经侦大队民警接到天津市公安局的电话,网上逃犯张某在娱乐场所消费时被警方抓获。

  5月5日,张某被兴安盟警方带回。据嫌疑人张某交代:此前他在陕西省榆林地区为一突泉县老乡开的砖厂打工。春节与老乡回老家过年时,老板称欲在家乡的农村信用社借些贷款,以解决资金周转不足问题。张某借机找人帮忙,于4月12日以家乡4个农民的名义贷款20万元。张某领取了存有这些贷款的金牛卡后,便迫不及待地乘飞机去北京、天津等城市大肆消费,先后支取了14万元。

  目前,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被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张金牛卡被公安机关收缴。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记者 陈瑛楠 郝少英 通讯员 金连阁)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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