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勃湾区工商分局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廉政风险防范的要求,专门对加强基层工商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起了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制度,明确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根据去年以来分局人员变动情况,对分局专(兼)职纪检监察员人员进行了调整。
分局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等容易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环节,对本单位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本单位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建立和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和管理、改进工作和作风的建议。
着眼构建“大工商”,提升工商“软实力”的工作思路,“甘当主力、站好排头”,围绕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员作用,从“精、严、实”三个字入手,开展效能督查,推动了各项任务在基层一线的落实。
“精”就是精心组织、精细督查。5个基层所的纪检监察员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制定督查计划,采取经济户口和执法材料抽查、服务和监管现场跟踪等方式,对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活动中,不仅督查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还积极拓宽督查工作范围,推进责任区业务工作,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六项禁令”执行情况、着装规范情况、上下班工作纪律、窗口人员服务态度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基层的工作效能。
“严”就是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为确保督查工作严肃性,要求参加督查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得提前泄露督查时间,不得隐瞒篡改检查情况,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实”就是实事求是、取得实效。效能督查围绕中心工作与阶段性工作推进有机相结合、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相结合、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政策落实年”活动相结合、与非公党建工作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反映督查的问题,将意见反馈到责任区,反映到具体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调整工作思路,制定相关制度,推进工作深入展开。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督查通报,督促整改到位。(通讯员:杨燕 刘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