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全盟加强事前监督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现场会在盟地税局召开。兴安盟委委员、纪委书记冯超,盟委委员、乌兰浩特市委书记马焕龙出席会议。自治区地税局纪检组长包铁强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盟地税局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特别是在加强事前监督和源头防治腐败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学习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暨党风室纠风室主任座谈会、全区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传达了盟委书记苗银柱近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
盟委委员、纪委书记冯超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各旗县市委书记、旗县市长和盟直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逢会必讲、逢会必强调。特别是要说到做到,带头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旗县市党委要支持本级纪委工作,为旗县市纪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盟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让纪检组长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各旗县市纪委和盟直部门纪检组要积极开展工作,按照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盟地税局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地区部门实际,制定出台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有效管用的监督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推动责任制落实到位。要发挥好事前教育的作用,抓好警示教育。要突出抓好事前监督,提前介入和参与到“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要加大约谈和函询力度,对领导干部身上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纪委要及时约谈当事人或函询,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要强化查办案件第一职能、核心职能,做到以查促改、以惩促防。
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惩防体系是源头防治腐败的科学体系。要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坚持做到加强事前教育与加强事前监督相结合,排查腐败风险与挖掘案源线索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发挥干部监督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按照盟纪委年初部署要求,各旗县市纪委和盟直纪检组在第三季度要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腐败防控工作,为各旗县市和驻在部门单位保驾护航创造良好氛围。
会后,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盟地税局和乌市地税局办税大厅廉政文化、制度建设展览,还来到位于前旗科尔沁镇的兴安盟廉政教育中心参观,并接受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韩学文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