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区各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以培育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了群众性创建文明城市(区)、文明旗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在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自治区文明委委托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各盟市、呼和浩特铁路局、大兴安岭林管局、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国资委文明委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测评、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程序,对自愿申报和基层推荐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了测评。根据上述单位的测评成绩和推荐意见,经自治区文明委全体会议审定,拟命名表彰全区文明城市(区)3个、全区文明城市(区)提名资格城市(区)10个,全区文明旗县城6个、全区文明旗县城提名资格旗县城7个,全区文明村镇172个,全区文明单位标兵109个、全区文明单位200个。现将拟命名表彰的地区和单位名单(具体名单附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12月25日—12月27日
自治区文明办监督电话:0471-4812464、4818402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
2013年12月25日
1.拟命名表彰的全区文明城市(区)名单(3个):
牙克石市、锡林浩特市、临河区
2.拟命名表彰的全区文明城市(区)提名资格城市(区)名单(10个):
回民区、赛罕区、玉泉区、新城区、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海南区、乌达区、霍林郭勒市、集宁区
3.拟命名表彰的全区文明旗县城名单(6个):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陈巴尔虎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乌拉盖管理区、林西县
4.拟命名表彰的全区文明旗县城提名资格旗县城名单(7个):
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特后旗、额济纳旗、土默特左旗、扎赉特旗、白云鄂博矿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