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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病种增至27个
内蒙古新闻网  14-02-14 14:3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卫生局了解到,2014年,包头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425元,重大疾病补偿增至27个病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增至22个病种,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

  据悉,2014年,包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继续执行自治区6类重大疾病补偿和该市14类大病商业保险病种和无责意外伤害补偿的基础上,重大疾病补偿新增白血病、淋巴癌、原发性肝癌、甲状腺癌、甲亢、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损伤除外)6个病种,增至27个病种。同时,增加甲亢、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癫痫病4种特殊慢性病,使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增至22个病种。从2014年起,参合农牧民门诊统筹补偿标准提高到150元,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提高到60%,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提高到70%;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3万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6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80%,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90%。(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王瑞芳)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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