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将开展新农村新牧区示范工程建设。以旗县为主,科学合理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城市吸纳、城镇集聚、中心村发展、自然村合并、空心村拆除、生态转移6个类型,将全区11159个嘎查村调整为6000个左右,进一步优化嘎查村布局。从今年开始每年分类实施建设850个嘎查村,力争用7年时间完成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任务。
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将把农牧业现代化作为主攻方向,把富裕农牧民作为核心任务,把农村牧区繁荣稳定作为重要目标。把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点,用3年时间,在全区实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互联网)、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全覆盖。结合内蒙古实际,借鉴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法,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按照尊重科学、尊重农牧民意愿和政府推动的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规划嘎查村村内自来水、改厕、垃圾处理和保洁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实际示范带动意义的示范苏木乡镇、示范嘎查村,逐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记者 李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