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关注民生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解决落户问题
内蒙古新闻网  14-03-19 10:4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剥离附加在户口登记制度上的各类限制性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解决好辖区内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的落户问题。

  意见要求各地按照自愿、分类、有序推进的原则,优先解决本地人口,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口,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同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城镇资源禀赋,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产业体系,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切实解决好进城农牧民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公共服务。

  此外,还明确提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发展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合理规划农村牧区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国家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设立岗位津贴,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并整合农村牧区各类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旗县、苏木乡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记者 张昊文)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内蒙古代表风采
园丁爱生活 温馨沁...
工作在一线的“靓...
跟台湾空姐学礼仪
中小学生走上街头...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人勤春来早 田间耙地忙
汇英才·聚青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