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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实行逐级上报制度
内蒙古新闻网  14-03-19 11:0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赵静)3月1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称《规定》),内蒙古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逐级上报制度。

  内蒙古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主管卫生计生部门报送因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商业贿赂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名单。旗县级、盟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报送相关材料逐级。

  此外,内蒙古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要根据《规定》中的相关条款要求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并严格执行有关禁购规定。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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