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月份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减少,房价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则与1月份相同,而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2月份的整体房价涨幅均有所回落。
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为“温和上涨”。客观而论,对于我国当下经济现状,房价告别此前两年的“大幅上涨”,进入“温和上涨”的通道,确实是一个好现象。因为,无论是房价的持续“大幅大涨”、还是房价的急速“大幅下跌”,我国当下经济均无法承受其重。
假如我国房价持续“大幅上涨”,那么,不仅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当前房价与居民收入已经严重脱节),而且更会阻碍我国宏观经济的深化调结构。因为,房价的持续“大幅上涨”,必将会导致我国经济进一步“过热”,这显然与调结构的“适当降温”不一致。
假如房价“大幅下跌”,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固然会为之叫好,但已购房群体、尤其是按揭购房群体却会大声叫屈,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房价一旦“大幅下跌”,总额逾10万亿元的房地产开发和购房融资款(包括贷款、信托等),其坏账率将不可避免地提高,从而不仅可能会导致局部的金融风险,而且还会对我国持续下行的经济走势形成巨大冲击。
似此,房价的“温和上涨”或“温和下跌”,对我国当下经济均可起到正向反馈作用,而如果“大幅上涨”或“大幅下跌”,则对我国当下经济造成较大的负面冲击。对于2014年的我国经济,房价的“温和波动”,对我国经济的深化结构调整至关重要,这不仅可以为结构调整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空间,而且可以减少来自房地产“过热”或“过冷”所带来的决策忌惮。
房价进入“温和上涨”的通道,确实是一个好现象,但问题是,房价的“温和上涨”,是否能够永远持续?
自今年以来,包括杭州、南京等多个城市不时传来个别楼盘价格大幅跳水的消息,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近期也均暂停了部分房贷,这种迹象明白无误地表明,部分开发商和商业银行对我国历年难降的房价,事实已经产生了恐慌心态,而这种恐慌心态一旦大面积漫延,极可能会引发我国房价正式进入大幅下跌的拐点。
事实上,无论是基于上述局部市场的恐慌,还是基于我国极其悬殊的房价收入比和租售比,均表明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房价不仅已不具备持续大幅上涨的动力,即使“温和上涨”也极难有效持续。
尽管,房价的“温和上涨”,要比“大幅上涨”和“大幅下跌”好,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对此过度强调,更不可通过行政手段刻意创造房价的“温和上涨”景象。
之于当下而言,无论是基于未来房价必将到来的理性回归,还是基于呼应当前仍处于经济下行区间的深化调结构,我国房价的“温和下跌”,显然比“温和上涨”更合适。杨国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