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完全部9科课程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考试合格证书,他们将成为内蒙古首批获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
自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全区普通高中学生均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共9科。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第呈现,A、B、C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第,D为不合格等第。
为了让考生便捷地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印发了《关于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和成绩证明的通知》。根据通知,考生只有在考完全部9科课程且各科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取得合格证书,而成绩证明则没有任何限制,考生只要参加了部分科目考试并取得成绩,就可提出申请。
合格证书和成绩证明均为带有二维码的纸质文件,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加盖公章后生效。为防止证书造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开通了网上验证功能,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与登陆网站验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真伪。(记者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