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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二级以上医院医患须签协议不收送红包
内蒙古新闻网  14-04-09 09:3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月8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转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并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自治区卫计委要求,全区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其他各医疗机构由盟市卫生局具体要求;《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统一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模板,不得擅自修改和删减;《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必须印有法人代表签章、院内投诉电话及盟市卫生局投诉电话;各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各盟市卫生局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监督及投诉电话:0471—12320(记者 段丽萍)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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