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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宣传部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共建传媒学院
内蒙古新闻网  14-04-09 12:2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赵静)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共建传媒学院签约仪式举行。

  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意见》中有关“每个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都应和高等学校重点共建一个新闻学院”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将共建传媒学院。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政策导向等方面支持内蒙古师范大学传媒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以培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创新型新闻人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借鉴先进经验,结合自治区实际,通过双方共同努力,构建部校共建传媒学院的有效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把该传媒学院建设成为党的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的传媒学院,蒙汉兼通新媒体人才培养为特色的人才摇蓝,全区新闻宣传系统在职工干部培训基地,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和智库平台。

  协议明确了共建管理机构,双方将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传媒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传媒学院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推动传媒学院加速成为定位科学、模式创新、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传媒学院,探索一条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明、作风硬的新闻传播后备人才有效路径。协议明确了精品课程、骨干队伍、实践基地、研究智库、国际传播力等五大共建任务。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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