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2014年春季开学以来,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了全市范围内的530余个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从食堂从业人员、硬件建设、制作加工、食堂管理四个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记者从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大部分学校进货索取的供货商经营资质及检验报告单过期,台账登记不详细,索要的资质不齐全;个别学校食品库房内发现过期食品;学校食堂设备简陋并伴有老化损坏现象,餐饮具、空气消毒工作不到位;部分乡村学校食堂有明火灶,地面、墙壁、棚顶、排气等达不到要求;部分学校食堂食物留样量不足,留样盒不独立密闭,留样冰箱未专用;学校食堂新进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未接受系统培训;部分私立学校流程、布局不够合理,无各功能专间。
拒不整改依法严厉查处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按照隐患程度分别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通知书,部分严重违法经营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要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坚决调离岗位。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开展自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对在此次排查治理行动中失职渎职,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记者 丁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