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从昨日开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全区范围内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在内蒙古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曝光,让“老赖”无处藏身。
公开曝光的名单里,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部分)、失信标的额等基本信息。此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仅是曝光的开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将继续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只有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才能从这份名单中删除。
据悉,下一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将由法院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策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同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软卧、购房、购车等高消费行为,以最大限度压缩“老赖”们的“生存空间”。
对信息发布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或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启动刑事制裁程序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使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制度和打击规避执行制度、追究拒执犯罪制度有机紧密衔接起来,形成统一有效的执行保障制度。(记者 鲁蒙海 通讯员 聂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