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一农民荒地造林20年成“亿万富翁”
内蒙古新闻网  14-04-17 17:22 打印本页 来源: 人民网  
 

  专家:林木要保护合同解纠纷

  “植树造林是国家鼓励的产业,但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近年来,由于在土地承包及承包到期后,林木如何处置的纠纷不断,国家出台了很多鼓励植树造林的政策,但后续保障种树人经营者权益的政策却很少”,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局副局长任军说。

  据了解,2001年,包头市出台了鼓励宜林荒地限期绿化的政策规定,宜林荒地经营者,绿化面积达70%,林木保存率达80%以上,可以用30%的土地开展种植、养植、旅游等多种经营。2012年,当地又出台了凡植树造林5000亩以上,绿化达到90%,其余10%土地可作为非林业用途,意在调动种树经营者的积极性。

  “但植树造林是个需要长期投入的产业,一旦在资金、水利、育种、养护等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种树经营者就会被淘汰出局,很难坚持下来”,包头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赵承献说。据了解,2002年左右,包头市有百家企业和个人参与植树造林,但目前坚持下来的很少。个人一般用自己的积蓄去造林,后续资金往往跟不上,现在政策支持的是有实力的公司参与植树造林。

  任军认为,植树造林,坚持“谁所有谁绿化,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经过验收和批准的林木一旦种好,采伐、买卖、转移等都要报经林业部门批准,任何人都不得随意砍伐和破坏。对于卢俊和村民遇到的纠纷,最好是协调解决,首先是经营者可优先继续承包,其次是村里折价补偿收回土地,或村委会无力补偿,可采用股份制合作等方式,以实现共赢。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就要按照最初的合同约定解决。

  赵承献建议,卢俊和村小组都是此次纠纷的直接利益者,最好由上级有关政府部门作为第三方出面调解双方的争议,不仅要有效保护种树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也要维护村民们的合理诉求,在政府主持下化解矛盾。(记者 白建平 通讯员 白冰)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春到尼尔基
生态杏花节开幕
桃花源里说廉政
高高兴兴卖余粮
内蒙古:大规模发...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沙海造良田
植下—片绿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