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召开全区扶贫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以巴彦淖尔市扶贫系统腐败案例为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全区扶贫系统党员干部。
2012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办了巴彦淖尔市扶贫办及其它6个旗(县、区)扶贫系统8起贪污腐败案件。目前,该案经法院一审已作出有罪判决,分别判处巴彦淖尔市扶贫办原主任郭建华等8人1年至12年的有期徒刑。
警示教育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深刻剖析巴彦淖尔市扶贫系统郭建华、王树玲、胡青山等8人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原因和教训。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扶贫部门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深刻吸取巴彦淖尔市扶贫违法犯罪案件的教训,强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盟市、旗县扶贫系统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加强对部门“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实施干部交流转任制。强化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把立项关、实施关和验收关。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在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强化群众及多种渠道的监督,强化扶贫系统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教育,努力提高扶贫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记者韩卿立 通讯员付金泉 杜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