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媒体曝光鄂尔多斯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或正北方网http://www.northnews.cn/2014/0416/1582684.shtml)。
鄂尔多斯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高奋,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6127241964****1018。被执行人高奋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本金及利息2027000元。
2.金河,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21978****0036。本案为行为执行,申请执行人要求将矿产转移在自己名下,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金河私自将矿产转移给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黄金梅,女,蒙古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51979****1248。被执行人黄金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04500元。
4.其其格玛,女,蒙古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51973****0041。被执行人其其格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5万元。
5.巴图吉雅,男,蒙古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51960****0011。被执行人巴图吉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00万元。
6.布和,男,蒙古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51961****0015。被执行人布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46万元。
7.傲腾花,女,蒙古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61963****002X。被执行人傲腾花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0万元。
8.闫力嘎,男,蒙古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61971****6000。被执行人闫力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8万元。
9.王秀琳,女,蒙古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81967****032X。被执行人王秀琳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0万元。
10.张存玉,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21975****3000。被执行人张存玉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12万元。
11.赵勇刚,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74****0355。被执行人赵勇刚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2.67万元。
12.张三,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21969****4616。被执行人张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3.46万元。
13.李鲜女,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21972****4225。被执行人李鲜女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3.46万元。
14.高有良,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21972****2419。被执行人高有良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70万元。
15.王荣,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21983****1816。被执行人王荣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9.28万元。
16.马爱荣,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21972****1829。被执行人马爱荣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18万元。
17.高香莲,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62****0324。被执行人高香莲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9万元。
18.周占雄,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6127211976****1810。被执行人周占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4万元。
19.冯果树,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8241965****3911。被执行人冯果树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3万元。
20.刘巧莲,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21968****422X。被执行人刘巧莲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3万元。
21.李志明,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76****0316。被执行人李志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15万元。
22.乔翠林,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64****0969。被执行人乔翠林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96万元。
23.侯占和,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66****0938。被执行人侯占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96万元。
24.郭永胜,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73****0917。被执行人郭永胜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0万元。
25.李刚,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80****061X。被执行人李刚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00万元。
26.武永胜,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31980****3616。被执行人武永胜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81万元。
27.王成龙,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6281984****4774。被执行人王成龙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医疗费、误工费等7万元。
28.杨香玲,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81972****1826。被执行人杨香玲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10万元及利息。
29.杨生全,男,蒙古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31959****0030。被执行人杨生全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810520元。
30.武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8271975****0338。被执行人武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917800元。
31.赵飞,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6301970****0179。被执行人赵飞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357538.6元。
32.董宏历,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01211972****2412。被执行人董宏历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357538.6元。
33.李利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02041973****1918。被执行人李利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5万元。
34.李海斌,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31974****5411。被执行人李海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5万元。
35.李权,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02211972****3511。被执行人李权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5万元。
36.梁宜恒,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64****0013。被执行人梁宜恒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00万元。
37.魏占荣,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61972****0018。被执行人魏占荣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636800元。
38.杨海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61973****1214。被执行人杨海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636800元。
39.张在林,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231973****1817。被执行人张在林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63万元。
40.白玺,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65****0851。被执行人白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0万元。
41.顾树清,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63****0627。被执行人顾树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0万元。
42.杜富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75****0919。被执行人杜富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33万元。
43.张忠,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1527011980****0910。被执行人张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