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国发 徐翠林)最近,微信“点赞营销”成为广大商家宣传促销的新平台,只要点个“赞”,就可领到一份精美的礼品,这吸引人的背后,却同样有着不为人知的“真假点赞局”。“点赞送礼品”受追捧“各位亲们,帮忙到朋友圈给我点个赞吧!”相信不少玩微信的朋友在打开微信的时候,都曾收到好友发来请求为他们点“赞”的信息。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很多商家开始在微信平台上推出“点赞送礼”的活动,以此来吸引网友的关注。从奶茶、蛋糕、充电宝、话费、电影券、化妆品等,到家用电器,“点赞”似乎已无所不包。调查中,不少商家都对通过点赞的“微信营销”存有极大地热忱。某服饰店的营销人员告诉笔者,以前传统的宣传方式成本过高,而且宣传效果甚微,但目前流行的这种“微信营销”却成本小。
凑齐了“赞”却得不到礼品亲身经历的杜先生告诉笔者,这两天有一家位于东胜区通九大厦东100米的鄂尔多斯三星专卖店的商家也在微信里做“点赞营销”,活动内容写有“积攒满148个送智能手机一部”,当时觉得既不用掏邮费,只要动动手指,让朋友们帮忙点个赞,就能够得到一个礼品。杜先生找朋友们集够了148个赞,按照商家发出的活动说明,11日下午杜先生就立刻前往地址领取礼品,可谁想到,商家说当日的已经领取完毕,明天再来申领,先到先得。而当他12日早晨8时多到达时,商家却要求等到10时,统一进行抽奖领取,而且当日上午只限定3部手机,积攒最高者已领取一部手机,只剩余有两部。明明最初宣传时承诺“积攒满148个送智能手机一部”,而在领奖时就有那么多条件。“这明明就是欺诈么,为了引起轰动效应,吸引消费,商家怎么能如此不顾诚信呢?”杜先生质问道。
点赞不兑现,有法可依随后,笔者就此事采访了鄂尔多斯三星专卖店的老板程立鹏。他说:“虽然最初承诺‘积攒满148个送智能手机一部’,但也表明‘活动详情请进店咨询’,就该以进店咨询的内容为准。”市民表示真受伤,采访中程立鹏也透露,“微信营销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执法依据。”对出现点赞容易、兑奖难这一现象,鄂尔多斯市律师事务所的王占胜表示“上述商家的行为属于违约,参与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了符合条件的事情即完成点赞,双发合同就达成,店方现在不履行构成为违约。”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杨海峰称:“虽然没有专门的微信监管法律,但并不是说商家就可以逍遥法外,这属于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宣传,经查实可以处以罚款1万至10万的处罚。”业内人士指出,建议市民“点赞”要理性,切忌盲目跟风。也希望商家能以诚信为原则进行微信营销,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在消费人群中扩大影响力、提高认知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