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还车业务简述
1、使用公共自行车IC卡租还车:
在各个售卡服务点办理公共自行车IC卡,在各服务点的锁桩上刷卡租还车。
2、租用对象
14周岁(含)以上至7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
3、骑行范围:
呼和浩特市城区
4、开通租还车功能的办理程序:
(1)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公共自行车售卡服务点办理。
(2)阅读并签订《呼和浩特市公共自行车租用协议》。
(3)缴纳信用保证金210元,并预存20元(含)以上消费资费。
(4)14~18周岁,需有监护人陪同办理。租车者应保证所租车辆24小时内归还
5、计费标准
一个小时内免费;超过一小时,每小时收费一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收费2元。
二、租还车操作
3、租车时如卡内余额不足20元,不能租车。
4、每张具有租用公共自行车功能的IC卡,只能同时租用一辆公共自行车。
5、租车者需要了解所持IC卡租还车记录、费用结算、卡内余额等信息及“异常卡”的处理,可持IC卡在各服务点管理箱进行查询和处理。
6、租车者在使用过程中,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爱护车辆及设施,保障骑行安全。
三、公共自行车服务时间
夏季(5.1-10.1)6:00-22:00
冬季(10.1-5.1)6:30-21:00
四、取消公共自行车租车功能,退还诚信保证金
租车者可在IC卡综合业务网点的营业时间内,随时前往办理租用合同解除业务,合同解除后退还210元租车诚信保证金。办理时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以及在还车状态的IC卡。
五、租车注意事项
1、租用期间丢失公共自行车
租用期间发生车辆丢失的,丢车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凭租车IC卡,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共自行车售卡服务点申请报失,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租车中丢失公共自行车IC卡
在租车过程中如丢失IC卡,丢车者应及时将所租用的公共自行车,归还至有服务人员值守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件至IC卡售卡服务点办理卡挂失。
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共自行车公司将不承担卡内资费或租车保证金的损失责任。
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IC卡售卡点
(1)腾飞路市政府路口南50米原上海大众4S店内公共自行车IC售卡亭
(2)内蒙古农业大学西门向北300米新建西街路口光大银行前公共自行车IC售卡亭
(3)昭乌达路鼓楼教堂前公共自行车IC售卡亭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00—4∶30
办理者需带本人身份证,交付210元诚信保证金和20元—40元消费底金即可办理。
办理好IC卡就可以使用公共自行车了,还可以随时查询IC卡使用信息。
六、服务热线:96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