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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施行
内蒙古新闻网  14-04-25 12:2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4月22日,记者从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了解到,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该《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会议指出,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关系百姓民生,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各方面的合力。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更好更大的实效。(记者 周晓悦)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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