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媒体曝光呼伦贝尔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记者 郝少英 通讯员 聂海波)
通辽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于涛,男,满族,被执行人于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工程款150万元。
2、邓晓峰,男,汉族,被执行人邓晓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本金103000元。
3、樊海东,男,汉族,被执行人樊海东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256271.20元。
4、金刚,男,蒙古族,被执行人金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95133.90元,执行费2827.00元。
5、李爱民,男,汉族,被执行人李爱民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租金460000元。
6、李胜阳,男,汉族,被执行人李胜阳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278330.39元。
7、李艳峰,男,蒙古族,被执行人李艳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货款243200元及本金114500元的利息。
8、毛致用,男,汉族,被执行人毛致用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82083元。
9、邱健永,男,汉族,被执行人邱健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90000元及利息。
10、铁山,男,蒙古族,被执行人铁山躲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本金800000元及利息。
11、王宝华,女,汉族,被执行人王宝华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281750元及利息。
12、王振英,女,汉族,被执行人王振英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20万元及利息。
13、杨福泽,男,汉族,被执行人杨福泽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2021380.48元。
14、杨海龙,男,汉族,被执行人杨海龙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100000元。
15、姚国强,男,蒙古族,被执行人姚国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欠款本金及利息502629.17元。
16、张敏,男,汉族,被执行人张敏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84482.08元。
17、张媛,女,汉族,被执行人张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120000元及利息。
18、赵红生,男,汉族,被执行人赵红生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借款453330元。
19、郑晓磊,男,蒙古族,被执行人郑晓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47500.41元。
20、郑永杰,男,汉族,被执行人郑永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执行款147500.41元。
21、周鹏飞,男,蒙古族,被执行人周鹏飞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履行申请人材料款443743.00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