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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法将实施 新变化先知道
内蒙古新闻网  14-04-29 10:08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私家车可加装天然气、道路问题致事故,管理者要担责、不告知违章处罚不成立……这些夺人眼球的新规定被写进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中,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4月25日,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规的那些显要变化向媒体进行集中通报。为此,我们也将“新交法”中您应该知道的新变化总结归纳,看看这些变化将为您的出行带来怎样实实在在的益处。

  变化一:

  机动车可加装天然气装置

  油价是一天天的涨,广大车主的出行成本也被一天天抬高,新《办法》实施前,为有效降低出行成本,很多私家车选择了油改气,但改装后,费用虽有所降低,可是没经交管部门的审核私自改装汽车属于违法,在车辆年检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车主需求与规章制度间存在矛盾。

  新颁布的《办法》为机动车加装天然气给予了“正名”,明确机动车可以加装压缩或者液化天然气装置,这意味着曾经躲躲藏藏的改气车可以合法上路了。改气之后,车主应在10日内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车辆管理部门在审核相关资料后,在1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车主将处以200元罚款。

  变化二:

  一次性困难救助列入基金范围

  由财政出资成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经3年多,目前的基金数额累计有两亿多元,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从目前基金的使用状况来看只有几百万元。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政府有钱花不出去,百姓需要救急却又拿不到这笔钱。

  为解决此矛盾,《办法》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次性困难救助等,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一次性困难救助合法化。救助基金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且受害人及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可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

  变化三:

  道路问题致事故管理者要担责

  新《办法》中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管理者应当承担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如果他人在道路上堆放物品造成交通事故,道路管理者先行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后向堆物者追偿。

  这一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交通参与者的权益,对道路管理部门管好道路具有强力推动作用。今后,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道路因素也会成为事故原因分析时一大考量因素。

  变化四:

  同命同价进法规更尊重生命

  以往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上分城镇人口、农村、牧区等三大类别。《办法》规定,对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事故发生时自治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同命同价”原则在我区写进了法规。

  也就是说,不论你是工人、还是农民,也不论是在东部区还是西部区都按照一个赔偿标准,这样制度性规定体现了生命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变化五:

  不告知违章处罚不成立

  新《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30日内,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方式包括邮寄、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告知义务由车辆注册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

  新《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为了切实保障和履行好告知义务,目前,我市交管部门已经与多家通信运营商合作,来充分保障车主和当事人的知情权。

  交管部门也提醒广大车主:车辆所有者在交管部门注册的住址或电话信息要准确有效,如有变化须及时变更。

  变化六:

  减小自由裁量方便交警执法

  以往在处理交通违法中,处罚的差别很大。同一个违法事实,处罚可能有重有轻。新法中细化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尽可能减小自由裁量,方便交通民警执法,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例如,《办法》明确了向车外抛洒物品、机动车行驶时,不使用安全带等处警告或50元罚款。驾驶机动车违反路口通行规定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的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这些细节的规定都是在尽可能的减少自由裁量,方便交通民警执法,保证过罚相当,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变化七:

  人车怎么走通行规则更细化

  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到底怎样掌握尺度?车辆通过交叉路口相对方向同时被放行时怎么走?行人和机动车出行应当注意哪些规则?这些问题在《实施办法》中都一一得以解答。

  《实施办法》明确:在普通道路上提前100米至50米开启转向灯,在高速路上提前150米至100米开启转向灯;不得一次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同方向行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中间车道变更时,右侧车道的车辆让左侧车道的车辆先行。《实施办法》中对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同时被放行时的情况也做出具体规定: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同向直行的非机动车、行人先行;左转弯的车辆让相对方向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实施办法》还规定,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行人应当靠边通行。从道路右侧边缘算起,行人在道路边缘1米范围内行走,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1.5米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2.2米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在2.6米范围内行驶。(记者杨帆)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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