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凌晨6时,随着邮政工作人员匆忙的步伐,一袋袋印有“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字样的挂号信件被搬运上投递车,开始了投递到户的流程,这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递工作正式进入到了投递阶段。到2014年3月底,已经有电力、铁路、军工、通信、金融等多个行业的区直社保单位的12.6万名参保员工收到了记录着个人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的个人权益记录单。
全区此次寄送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内容涵盖了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保险待遇等各项信息,极大地方便了社保参保人员及时了解个人社保缴费情况,充分尊重了参保人员的知情权,也可以使参保人员监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准确、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基金。
从积极筹备,到周密部署,再到正式投递,7个月的时间里,负责项目实施的自治区社保局和自治区邮政公司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落实法律 注重民生
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内蒙古自治区社保局高度重视法律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本着服务民生的原则,立即开始着手组织在我区对区级参保人员发寄个人权益记录单,并于2012年5月28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区邮政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60号)。
经过一系列周密安排,2013年2月5日,自治区邮政公司与自治区社保局签署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递项目合作协议》,决定首先启动区直单位社保账单的寄递工作。2013年8
月,为确保我区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全面发寄,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专门举行了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的政府采购工作招标会议,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公司作为寄递项目的服务者,凭借遍及城乡的网络优势和服务优势一举中标。
细化流程 周密实施
为确保权益记录单邮寄服务质量,整个邮寄工作都遵循了规范、及时、安全、便民的原则,使用统一要求的格式和标准,并建立健全了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专项名址库,确保每位参保人员均能够收到并准确知晓自己的缴费情况。
为确保社保账单项目的服务质量,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公司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区级社保账单项目全流程质量管控等工作,确保该项目顺利开办和运行。
在工作流程方面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进行了地址核实。邮政部门协助自治区社保局对区级162个参保单位76万参保人员逐一进行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信息核实,将核实过的数据整理后反馈区社保局,导入社保信息系统;对参保单位暂时无法核实的数据交由区社保局进一步核实。第二,数据交接。为确保数据安全,区函件局设专人与区社保局进行数据交接工作。邮政部门接收数据后,将呼和浩特市本地数据交呼和浩特市局投递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批局批段。第三,打印封装。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每个社保账单的打印封装工作,并提前申请批量导入的挂号信条码,打印到账单内页上。第四,收寄封发。各盟市局、中心局、旗县局,分拣环节处理社保账单时,要单独封发,栓挂双袋牌(名址牌标注“社保账单”)与普通挂信总包予以区分,确保投递环节单独处理。第五,投递环节。单独设置班次,单独打印投递清单,确保投
递信息单独统计、归档、反馈。投递深度,按照社保账单邮件上的收件人地址按址上门投递,原则上要将所有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投递到户,本人签收。投递时限要求本埠邮件不超过2个工作日、外埠邮件不超过7个工作日到达投递局,投递局在收到社保账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递工作。要求妥投率在98%以上。
对此次区级社保账单的投递质量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管控,精心组织、各处理环节要设立专人负责,确保顺利、圆满的完成社保账单的寄递工作。
民众认可 见到实效
个人权益记录单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有效凭证,对公民及时了解个人权益,共享社会文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保账单寄发后,引起了广大参保职工的强烈反响。3月12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职工赵女士收到了邮政投递员送来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里面详细记录了个人基本信息、养老金社会保障缴费情况和个人账户情况。赵女士看后高兴地说:“我以前一直不太清楚自己目前有多少养老金,看了这个记录单心里就有数了。政府部门为咱参保职工办了一件大好事啊!”这一民生工程,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认可。
个人权益账单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有效凭证,对公民及时了解个人权益,共享社会文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保账单项目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项目,将长期在我区开展下去。随着社保部门数据整合能力的提高,积极启动社保养老金领取生存资格认证、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寄递、社保卡寄递等各项服务也将陆续纳入到服务范畴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