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至2014年4月28日,宁城县公安局接到宁城县甸子镇多名群众报案称:宁城县甸子镇的吕某某多次以与他人合伙搞建筑工程、修公路为由对辖区农户进行诈骗,数额高达200余万元。4月29日宁城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当日将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抓获。经讯问,吕某某对涉嫌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取保候审。
经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编造各种虚假的理由骗取他人信任,以2%至10%的高额月息为诱饵,向邻居、朋友等,以借款的形式骗取资金,维持其生活消费。特别在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在明知不能归还其骗取的巨额资金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掩盖事实真像,大肆以更高的月息(5%至20%)为诱饵骗取钱财,一方面按时支付利息使被骗人相信其有能力偿付借款,另一方面又编造各种虚假理由继续向周围邻居、朋友骗钱,骗取了张某、尹某、杨某、赵某等10余人。至案发时为止,犯罪嫌疑人吕某某通过非法集资手段诈骗金额共计260余万元(本金),其赃款中大部分资金用于归还高额利息,另一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当中,经侦大队将进一步深入侦查,力争查清赃款去向,为众多被骗群众挽回损失,维护社会稳定。通讯员侯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