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年报》报道,自3月1日起,新版的驾驶员培训合同正式启用。新合同中将培训周期也从90天增加至130天,并明确了驾校只可在学员不按通知培训、未及时办理退学手续或缺考导致培训周期超限,这三种情况下收取延时费。
新版合同与旧版比较最显著的变化是培训期限的延长。去年以来,驾考难度明显增加,再加上严格的考量控制,原先90天的培训周期早已捉襟见肘,这也成了不少驾校和教练多收钱的借口,他们以此为由向学员收取30元/天的延时费。根据如今的普遍情况,学员一般在120天左右可以完成整个培训。因此,新版合同将培训周期增加至130天。并规定只有在学员不按通知培训、未及时办理退学手续或缺考导致培训周期超过130天,这三种情况下,驾校才能收取延时费。而因学员考试不及格造成培训周期延长的,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另一个变动是,在整个培训周期中,限定第二阶段(科目二)培训不超过65天。对于因学员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培训的,已参加科目二训练,在培训周期内,退还培训费用的35%。
根据新的驾考规定,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若五次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想要继续培训需重新签订合同。新合同明确,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学员第二阶段(科目二)和第三阶段(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均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如学员自愿申请培训,应重新签订合同。这一内容纳入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矛盾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