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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进城农牧民将纳入城镇社保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内蒙古新闻网  14-05-26 09:36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正在探索建立持有城镇居住证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办法,根据进城农牧民在城镇居住时间、就业情况,将其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保障范围。

  据了解,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我区将以工业园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牧民工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研究制定鼓励低收入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参保的激励机制;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大力推进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全覆盖,准备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财政补贴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引导适龄人群参保;医疗保险方面,我区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已达到99%,今年重点要将医疗保险封闭运行企业纳入社会统筹;在工伤保险方面,将以高风险行业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特别是推动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我区正在研究出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具体实施意见,尽快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间的有序衔接和顺畅转移。

  此外,我区还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将特殊困难的重特大重病患者目录外用药列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目前,我区已经将白血病目录外靶向用药列入医保支付范围,下一步其他重特大疾病必须的目录外靶向用药,也将陆续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记者  马丽侠)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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