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和推进我区16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要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下半年,自治区将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万人创业行动”,并计划每年扶持1万名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新政策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建立创业担保基金,在财政、金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进一步加大资金和场地的支持力度,给予必要的创业补贴。要积极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窗口,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激励机制,要围绕5大基地建设,评选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好、吸纳就业多的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自治区将每年评选30-50名大学生创业明星。
二要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政策要求,各地要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落实,同时要多渠道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加快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政策引导,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家庭服务、社区养老、学前教育等领域就业。要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自治区将扩大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招募规模,招募人数增加到1.1万人。各地要积极完善储备与就业相贯通的中小企业吸纳就业模式,加强与企业的对接,抓紧落实储备岗位,努力提高储备期满的留用率。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保障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好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让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安心工作。同时,自治区将组织旗县以下机关和事业单位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专项考录招聘工作,各地要积极做好考录招聘岗位的计划编制工作。
四是要着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和就业服务工作。各地要切实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服务接续、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深入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加强对离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要充分发挥市场促进就业的作用,组织开展好专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服务活动。同时,要大力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就业服务、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
五是要着力做好蒙古语授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各地要切实抓好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强对蒙古语授课毕业生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适当放宽为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补贴期限。同时,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牧区贫困户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进一步加大重点帮扶力度,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各地要继续落实好1万个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增加公益性岗位数量,重点解决就业困难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
六是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络。要以建立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基础,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特别是基层网络建设的资金投入,尽快形成网络资源共享成果。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年底前要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记者 刘浩 通讯员 杨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