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关注民生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自治区下调取消部分煤炭收费 本月起执行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企业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符合规定的项目以及下调、取消的项目予以明确。

  《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严格按规定标准征收。下调和取消的项目包括:从2014年7月1日起,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区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从2014年7月1日起,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由企业按规定自提自用,计入成本,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代收、代管、集中使用;铁路部门不得强制向煤炭企业收取煤炭运输保价费;取消铁路“三产”部门向煤炭企业收取的“计划费”。取消无实质服务内容仅靠提供运输计划收取的综合服务费;降低煤炭企业铁路物流费用。从2014年7月1日起,继续执行内政发[2013]95号文件中有关“规范和减免铁路运杂收费”项目中除“下调抑尘费”外的政策。

  《通知》要求,各盟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相关铁路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及时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得延期执行、变通执行、变相征收、明减暗增。(记者  戴宏)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呼伦贝尔大草原美...
警民那达慕
绿化荒漠 美丽中国
六月表情
世界美味大聚会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美猴王动漫生活体验馆将落户青城
额尔古纳迎来旅游高峰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