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贷款难题,全面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充分发挥农民的物权融资功能,增强金融服务“三农”力度,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三农融资渠道,盟行署先后两次组织赴吉林省考察学习,借鉴四平市梨树县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运作模式,并在扎赉特旗率先开展了农村物权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成立了助农物权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为农牧民和银行搭建金融鹊桥。目前,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乌兰浩特市也在紧张筹备当中,计划年内全部启动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业务。
农村物权收益保证贷款是用农民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面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生产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成品等)流转或者变现的预期收益为还款保证的一种融资方式。在不改变现行农民物权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依法合规、平等协商、风险可控的原则,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主体,将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由旗政府注资成立的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的物权融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将林权、生产设备、生产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成品等抵押给物权公司,并用该部分物权流转或者变现的预期收益作为还款保证。同时,物权公司向金融机构出具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书面承诺,金融机构按照约定的贷款利率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当借款人按期正常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后,物权公司与借款人达成的物权转让合同自动解除;当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时,物权公司将约定的借款人的土地、草场、水面等承包经营权另行发包或将抵押物变现,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转包期满后,物权公司将土地、草场、水面承包经营权退还给借款人。具体业务流程需要农户与金融机构达成信贷意向、物权转让申请、物权转让登记申请、物权价值评估、村委会决议、签订转让合同、登记变更、向金融机构出具《承诺函》等步骤。
目前,扎赉特旗助农物权融资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正式营业。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由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和兴安盟晟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扎旗政府控股51%,兴安盟晟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9%。公司按照“政府统筹、股份运营、审慎经营、三方共赢、持续发展”的原则,搭建农牧民和涉农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的有效平台,为推广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帮助农牧民脱贫致富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证。
目前,扎赉特旗物权公司已经在好力保乡先锋村开展试点工作,先期推出“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业务。该项业务是在不改变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本着依法合规、平等协商、风险可控的原则,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预期收益和存放金融机构的风险保证金作为还款保证,经由物权融资服务公司与金融机构间开展信托服务,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为方便农牧民办理借款业务,扎赉特旗还推行了“三批次”做法,即成批次调查农牧民的融资需求、成批次审批授信和成批次办理业务。下一步还要开展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一卡通”质押贷款、草场收益保证贷款、林权收益保证贷款等新业务,并将这一做法在全盟各旗县市推开,推动农村养殖、种植、特色产业、商贸物流等多种经营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