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三转”,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该市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统一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该市从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和带动责任4方面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在去年调整的几批干部中,无一例外全部运用了全程监督法,对104名新任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同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截至今年5月底,该市市级审批事项从2011年的318项精简到38项。
该市纪委深化“三转”,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目前已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增加2个案件检查室,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突出执纪监督主业,紧紧盯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岗位、关键时间点,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半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开展10次明察暗访工作,受理信访举报42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9.2%,初核23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9.4%;立案9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5.7%;结案8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93.6%;相继给予138人党政纪处分,比去年同期增长193.6%。(记者 皇甫美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