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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高温下的坚守者
内蒙古新闻网  14-07-30 11:3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朱睿卿在指挥交通

  交警:瞅空喝口水

  时间:7月25日

  人物:朱睿卿

  25日14时30分,记者来到哲里木路旧党委岗看到,此处车流量较大,但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此时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站在路中央的一名交警没有任何遮阳工具,仍然一丝不苟地打着手势指挥交通。

  这名交警是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新城大队一中队的朱睿卿。

  今年28岁的朱睿卿于2010年成为了一名交警。他家住在金川开发区,每天早上6时多就得从家出发,7时必须到达岗位,稍微晚一些走,就会堵在路上。

  朱睿卿说:“交警工作最辛苦的是夏天和冬天,这几天天气热,即使有太阳伞,也只是热得不行了在伞下喘口气。因为车是流动的,所以交警不能在一个地方呆着。”一个班站下来,朱睿卿背上全是汗,帽檐也被汗浸湿了。因为值勤的交警不能进岗亭,他们每人都准备了一个大水杯,上岗前先倒上一杯水,放到岗亭的窗口前。遇到车流量不大的时候,瞅空回到岗亭,把杯拿出来喝上两口,再回到路上值勤。

  朱睿卿告诉记者,“不管多热,大家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因为心浮气燥就忽视了安全。”(文·摄影/记者 李樱桃 刘睿 实习生 孟静静 杨树芬)

  【相关链接】

  高温岗位津贴标准:每月180元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了解到,我区制定了高温天气室外作业的高温岗位津贴支付标准,高温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每月180元。

  据了解,高温岗位津贴支付标准的使用范围为我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我区各用人单位可根据用人单位作业区域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该标准。另外,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高温岗位津贴。目前,我区根据各旗县(市、区)每年高温天气的持续天数划分出3类高温地区,要求各地区不得随意扩大高温岗位津贴发放范围,更不得变相冒领。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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