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盟救助管理站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对每一个自愿受助人员实施必要、合理、合法的救助管理。
在救助过程中,救助站完善救助制度,多种方式进行救助,为求助人员提供科学、人性化的救助服务。做好从登记开始的每一项步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救助对象情况,提供实物和小额现金购买车票相结合的救助措施。对因各种情况不能及时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安排专人专车护送返乡。
长期坚持“主动救助,上街救助”的救助方式,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帮助。建立了巡查制度,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在乌市区的重点路段、区域进行巡查,力争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采取以劝导为主的救助方式,积极主动帮助街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今年救助站通过巡查劝导173人次,及时帮助解决了这部分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增强了救助管理成效。
今年,截止到7月份,共接待各类社会流浪乞讨人员589人次,其中残疾人员82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210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0人。在救助的人员当中,救助站资助其购买返乡车票后自愿离站的有334人次,护送返乡的121人次,医疗救助的22人次,发放救助联系卡、宣传单1200份。(通讯员敖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