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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发现漏罪 男子将再被起诉
内蒙古新闻网  14-08-05 10:5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包头市东河区的梁某某原在呼和浩特市一家工程机械销售公司工作,去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前不久,正在服刑的梁某某又被查出涉嫌职务侵占罪。7月26日,梁某某被押解回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等候审查起诉。

  今年4月,呼和浩特市的这家工程机械销售公司的负责人来到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梁某某在公司任销售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52.8万元。经警方侦查,2008年8月至2009年4月,梁某某分3次共收取包头市固阳县一家公司货物尾款40万元,未交回公司,占为己有。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梁某某分5次共收取包头市另外一家公司货款41.8万元,交回公司29万元,剩余12.8万元占为己有。

  据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介绍,梁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此案现已移送审查起诉。(记者 王树天 通讯员 赵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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