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2013年呼和浩特市环境质量公告新闻通报会今日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专属发布厅召开。
通报会现场。
通报会上,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郭文杰、金瑞山,副调研员于良分别就呼和浩特市2013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2013年环境质量公告以及2014年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向媒体通报。
记者从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 2013年,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两个一流’、推进‘三个建设’、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按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及我市环保工作“1139”工作思路,建立了政府主导,环保先行,分区负责,部门联动,重点施治,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了压煤、控车、降尘、清渣、提标、增容、新建等工作措施,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呼和浩特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顺利完成年度计划;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问题正在逐步解决;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全区率先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结果,得到全市各界广泛关注;企业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年度总体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55.3%,在15个北方省会城市中位于前列;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和主要交通干线噪声符合功能区标准。
2014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10天,占总天数的60.8%,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指标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标准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标准限值为7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标准限值为6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标准限值为40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3项指标下降,1项指标升高。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16.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12.8%,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10.1%,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32.4%。
今年前5个月,酸雨测得pH值范围为6.52~7.60,未出现酸雨。降尘每平方公里每月平均8.26吨。
上半年,呼和浩特市共发生沙尘天气7次,小时浓度最高出现在4月24日,为2985微克/立方米。 (记者栗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