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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认定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内蒙古新闻网  14-09-08 17:06 打印本页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近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内政字〔2014〕169号),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9年9月,位于呼和浩特市市区东南部,于2007年被国家发改委员以[2007]第六号公告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13.6平方公里,分为工业一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工业二区(石化工业区)。“十二五”期间,开发区以做大光伏、硅材料产业,做精石油化工与精细化工产业为发展思路,在工业二区重点规划了10平方公里作为光伏产业发展基地,重点发展以内蒙古神舟硅业、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公司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打造以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为主线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将金桥开发区建设成自治区光伏产业基地和新能源基地;同时重点发展以中石油、天野化工股份公司为主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

  自治区批复文件要求,金桥经济开发区要尽快完善创新孵化体系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快园区产业结构优化。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认定进一步推进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程,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发挥了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记者 张静波 通讯员 赵山丹)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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