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为什么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提出的第四个价值取向是法治。将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方面并加以倡导,为其他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了最根本的保障。就社会层面而言,法治是自由的前提,自由是有边界的自由,是在法治的规则和基础之上的自由;同样,平等和公正的培育和实现也需要法治来为其保驾护航,可以说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是培育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之根本途径,并为他们的实现提供了最后一道“防火墙”。从国家层面而言,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宏伟目标在法治的基本治理方式下才能真正实现。从个人层面而言,遵守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最低底线,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更好地去热爱国家、敬职敬业,法治是诚信、友善的守护神,作恶使坏、欺行霸市、为非作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和制裁。
第二,何为法治?
法是中国的基本秩序之石。在这里需要厘清两个基本的概念,即法治与法制的区别。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如今我国各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数以万计,有人说中国已经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中国已经呈现在国人面前。但是,就目前而看,我们仍处于法治与法制的十字口。何为法治?一是法律至上,正如同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二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必须在现实中得以充分发挥其效力,惩恶扬善,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重在对民众遵纪守法法制观念的培育和教化。三是对公权力的制约,通过法律调整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对公权力进行授予并对其加以制约。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构建法治秩序,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第一,法治秩序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优良的社会秩序。行政权力主导是我国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治国模式,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要加强立法权力、司法权力建设,保障司法公正和充足话语权,形成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者相互补充、相互平衡的制度体系。因此,构建法治秩序,实现法治中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和必要途径。第二,法治建设是考验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强大的国家能力、法治、责任是构成现代政治秩序的三个基本要素。从中国的历史文化角度而言,中央集权制度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孕育形成,国家能力较为强大,但是法治与责任型政府却是转变治理方式、推进治理现代化的两个软肋。因此,推进法治建设,是提高执政党执政地位合法性的重要途径,考验着一个国家执政党的执政能力。
第三,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观?
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完善社会主义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提高立法质量。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只有随着实践不断完善的法。提高立法质量,就要高瞻远瞩做好立法规划、完善立法程序,加强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执法主体进行严格整合,集中执法权力。同时,完善对自由裁量权的制度性规定,避免滥用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机制,严厉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权责一致,对滥用权力者严厉惩处。此外,建立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司法机关能够独立的、公正地行使其审判权和检察权。
(执笔人:李树林、康媛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