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为赚补贴,拉运盐酸倾入排水沟
当地公安部门侦查发现,污染水体的盐酸并非辖区企业直接排放,而是乌海市一家名为南光化工公司的人员所为。
杭锦后旗公安局治安大队的王学智大队长告诉记者,今年1月10日,他们接到杭锦后旗环保局报案称,当天上午11时许,工作人员在陕青线总排干桥南侧约500米处,发现倾倒酸液的明显痕迹。该局沙海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先后到现场勘验。
当日13时许,办案民警在沙海镇原四支三排干桥两侧,又发现了新的倾倒点。民警分成3组,对已发现的3处污染物倾倒点连续蹲守48小时,伺机“抓现行”。然而,可能是听到了风声,倾倒盐酸的人和车一直没有出现。1月14日,杭锦后旗副旗长、公安局长刘瑞平任组长的专案组成立,抽调精兵强将16人,由王学智全面负责案件侦办工作的指挥协调。
盐酸是生产化肥的废料,而巴彦淖尔市只有一家生产化肥的企业———位于乌拉特后旗的齐华矿业公司。对这家涉嫌责任单位进行调查时,警方发现,该公司2013年2月与乌海市南光化工公司签订《购买盐酸合同》,为对方免费提供盐酸,并提供每吨60元至100元的运费补贴,后者负责运输和销售。调查中,齐华矿业公司提供了南光化工公司的运输车辆资质及过磅单。
“我们注意到其中一辆车在巴运物流公司挂靠,就调取了GPS轨迹信息。”王学智介绍,该车从2013年2月起一共从齐华矿业公司拉出盐酸34车,其中26车被倾倒在杭锦后旗和乌拉特后旗青山镇周边的排水沟,而且存在一天之内在同一地点多次倾倒的情形,总量为1626吨。
根据GPS轨迹信息,办案民警又在南渠分干桥北200米处找到一处新的倾倒点。随后,警方前往南光化工公司调查,同时通过电话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南某,对方先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手机关机,且从1月14日起,南光化工公司再没有派车辆前往齐华矿业公司拉运盐酸。
1月20日下午4时许,在巴彦淖尔市技侦支队和刑侦支队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南某之子在临河区落网,声称倾倒行为全部是他父亲所为。当晚9时30分,南某到杭锦后旗公安局自首。
审讯中,南某向警方供认,2013年2月份以来,他为了赚取齐华公司的运费补贴,伙同其子和司机王某某、郭某,先后向三条排干倾倒盐酸50多车,合计2800多吨。
至此,我区首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告破,南某父子、王某某、郭某4人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3月1日,南某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他3人被取保候审。4月28日,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
经过补充侦查和进一步收集证据,今年7月24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当天,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南某之子和王某某、郭某3人。